职工医院关于处置部分国有资产的公示
全校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苏教材【2020】6号)、《江苏省教育厅关于省属高校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管理的通知》(苏教材【2016】)13号)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苏教材【2017】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院拟处置的9件年代已久、腐烂损坏、无法使用的资产(明细见附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如对拟报废资产有异议,请在2024年4月10日前与李医生联系。
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13775544572
邮箱:38153347@qq.com
职工医院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