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镇江医改办规定,职工医院自2004年起执行药品集中供药制度。
所用药品执行《镇江市社会医疗保险社区卫生卫生服务机构药品目录》
流程如下 :
职工医院在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内,根据临床需要申报用药计划
医保集中供药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医保药品采供工作
医保定点供药单位确认供货
职工医院药库验收入库,在发票上盖章签收
镇江市医疗保险结算中心负责审核、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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