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动态
您当前位置: 医院首页  >  医院动态  >  正文

2023级新生就诊须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3-09-07 阅读:





入学前无镇江居保,入学后参加2024年镇江居保的新生



校医院门诊

市区二、三级医院普通门急诊

市区二、三级医院住院

外地二三级医院住院

2023年9月

自费挂号缴费,保存好发票。10月份带发票到校医院挂号窗口退费,使用江苏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重新结算费用。







自费看病,无报销。

现金垫付住院费用,保存好发票。当年10月份左右,带发票到就诊医院收费窗口退费,使用江苏省社保卡重新结算费用。

现金垫付住院费用,保存好住院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明细清单,10月份,带江苏省社保卡及以上材料回校报销

2023年10月-2024年12月

使用江苏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挂号缴费。

使用江苏省社保卡结算住院费用。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使用江苏省社保卡结算住院费用。



入学前有镇江居保,入学后在江大参加2024年镇江居保的新生



校医院门诊

市区二、三级医院普通门急诊

市区二、三级医院住院

外地二三级医院住院

2023年9月-2023年12月

就医同高中时一样,暂不可在校医院就诊。




自费看病,无报销。




用江苏省社保卡结算住院费用。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使用江苏省社保卡结算住院费用。

2024年1月-12月

使用江苏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挂号缴费。




未参加镇江居保的新生,医疗费由本人全额承担。



报销地点、电话、时间:校医院四楼医保办,电话:88781596。法定工作日(周一-周五,上午8-11点,下午2-5点。)

镇江居保待遇详情见:镇江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  (镇人社发〔2017186号)

异地备案方法:电话0511-12393备案或者登录江苏医保云APP备案。


江苏大学附职工医院 © 2015-2018 版权所有  苏ICP备150504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