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您当前位置: 医院首页  >  医疗保险  >  医疗保险  >  正文

发热报销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1-09-02 阅读:

据镇江医保局规定,疫情期间,发热学生转到江苏大学附属医院发热门诊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

报销所须材料:社保卡(开通金融功能)、纸质门诊发票、纸质门诊病历。

报销日期:每周三、五下午(节假日除外)。

报销地址:职工医院四楼医保办

江苏大学附职工医院 © 2015-2018 版权所有  苏ICP备150504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