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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医疗保障政策问答之三:异地就医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0-09-17 阅读:

镇江市医疗保障政策问答之三:异地就医

 

1、异地就医联网结算适用哪些参保人群?

职工医保: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转外就诊人员。

居民医保:异地长期居住人员、转外就诊人员。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1)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参保人员(以户口迁入异地为准);(2)投靠异地直系亲属,连续住外时间在半年以上的参保人员(需提供异地居住证明)。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在异地固定地点工作或学习,连续住外时间在半年以上的参保人员(需提供异地居住证明)。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在镇江市区参保单位工作,但在市区外居住的参保人员(需提供异地居住证明)。

转外就诊人员:因病需转异地医疗机构诊治的人员。

2、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有什么好处?

参保人员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医保支付费用由医保与医院结算即可,解除了报销周期长、垫付压力大、个人负担重、往返奔波累、发票可能遗失等困扰。

3、如何办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手续?

办理方式:1.拨打85340390进行办理;2.城区办、润州办、丹徒办、新区办及十二家业务下沉社区就近办理;3.上传所需凭证的照片至邮箱zjydjy0128@163.com办理;4.电脑网页或者手机APP登录“镇江智慧人社”办理。

4、异地联网结算人员遇到刷卡障碍怎么办

因参保地手续或信息不全,导致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在就医地无法正常联网结算的,可凭参保地社会保障卡和参保人员身份证,就近寻求就医医院信息部门帮助,通过将就诊人员发生的报错信息上传至纠错平台,经由就医医院、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逐层筛查协调解决。

5、在外地发生的未能异地联网结算的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携带在外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票据等相关资料及社保卡到医保中心城区办、润州办、丹徒办、新区办就近报销。

6、临时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后,回镇江还需要撤销吗?

无需撤销。临时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有效期到本办理年底1231日,年度内可多次使用,中途回镇江就诊时无需撤销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7、异地就医享受何种医保待遇?

1参保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后,在备案地区异地就医,不需办理转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比例与在参保地就医的支付比例一致。

2经我市负责办理转诊手续的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办理异地转诊的参保人员,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个人先自付5%后,再按本市的医保政策规定报销

3未办理异地转诊手续的参保人员,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个人先自付20%后,再按本市的医保政策规定报销。

4因患特殊疾病和特殊诊疗项目在外地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照《关于调整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相关待遇的通知》(镇医保201981号)相关规定处理。

8、丹阳、扬中、句容就医还需要办理手续吗?

不需要。全市所有参保人员在四个统筹区(市区、丹阳、扬中、句容)就医,无需备案,可以直接持社会保障卡在大市范围内联网的有医保待遇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9、镇江市内跨统筹区就医的是否需要个人先自付,后就医?

不需要。大市统一刷卡结算取消在市域范围内跨统筹区就医个人先自付的政策,按照本统筹区待遇标准执行,个人无需承担市内由于转诊造成的个人先付费用。

  1. 哪些费用可以直接在异地就医联网医疗机构刷卡结算?

    长三角地区(包括江苏、上海、浙江、安徽)已实现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直接刷卡结算;其它省份已实现住院医疗费用直接刷卡结算,门诊医疗费用联网结算正在推进中。镇江和上海两地互联互通,双向结算。

    (友情提醒:更多政策和资讯敬请关注“镇江医保”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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